异地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我和另一半不在同一个地方生活,现在打算起诉离婚,但不知道在异地起诉离婚得准备啥材料。我担心材料准备不齐,会耽误离婚的进程。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异地起诉离婚到底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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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起诉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个地方居住,其中一方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在进行异地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以下几类材料。 首先是证明身份的材料。原告需要准备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为了证明原告的身份信息。同时,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可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其次是证明管辖的材料。由于是异地起诉,要证明受诉法院有管辖权。比如提供被告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像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开具的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以此来确定案件应该由哪个法院受理。 再者是关于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证据材料。若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证据等,要一并准备好。在子女抚养方面,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的证据,例如稳定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财产分割部分,要准备好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些材料的准备就是为了满足起诉的条件,顺利开启离婚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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