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被辞退申请劳动仲裁,通常需要准备以下几类资料: **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 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证据,如果有签订劳动合同,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若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提供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比如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入职登记表等。这些材料可以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法律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其中明确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适用该法。 **证明被辞退事实的资料**: 辞退通知或相关书面文件是证明公司辞退行为的关键证据。无论是纸质的辞退通知,还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电子方式传达的辞退信息,都要妥善保存。如果没有书面的辞退通知,与辞退相关的沟通记录、录音录像等也可以作为证据。例如,与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的谈话录音,或者公司内部系统中关于辞退的相关记录截图等。 **工资及工作时间相关资料**: 工资表(单)、银行工资流水记录等能反映你的工作报酬情况,是重要的依据之一。考勤记录可以展现你的工作时间和出勤状况,包括纸质考勤表、电子打卡记录等。如果存在加班的情况,加班的考勤记录或者相关的加班申请、审批记录等也应一并提供。因为在劳动争议中,工资和工作时间往往是重要的争议点之一。 **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 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绩效考核文件等,若与辞退理由有关,也能成为有力的证据。例如,公司以绩效考核不达标为由辞退你,那么相关的绩效考核标准和结果文件就很重要。此外,如果有同事能为你提供相关的证人证言,也会对仲裁申请有所帮助。同时,还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另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