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材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必备材料。身份信息证明是必不可少的,原告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用来证明您的身份以及您和案件的关联性。同时,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被告的身份信息也很重要,要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能明确被告身份的其他信息,例如身份证号码、住所地等,这样法院才能准确找到被告并送达法律文书。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其次是诉讼文书。要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中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例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与理由,要简要说明婚姻状况、感情破裂的原因等情况。一般需要准备三份起诉状,一份提交给法院,一份由法院转交给被告,还有一份原告自己留存。 再者,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材料,以证明子女的身份以及与原被告的关系。如果您想要争取子女抚养权,还可以提供自己有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比如稳定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子女一直随自己生活的证明等。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另外,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账户信息等。如果有债务的,也需要提供债务的相关证据,如借条、借款合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后,如果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可以一并提供。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调解无效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