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做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我之前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就想着去做伤残鉴定,但是又担心时间过了不能做。想问问工伤做伤残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啊,要是有的话,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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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做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 首先,申请时间上,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从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一般要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过呢,如果情况复杂,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另外,关于伤情稳定时间,伤残鉴定一般要在损伤及其导致的并发症的医疗终结后,也就是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进行。像一些骨折、软组织损伤或周围神经损伤等情况,通常建议受伤后至少3至6个月乃至更久再行鉴定,因为要等身体恢复得差不多,才能准确判断伤残程度。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其对工伤认定申请时间和劳动能力鉴定时间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就是有关部门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确定的一个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指的是对劳动者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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