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时效是多久?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但是公司一直拖着没去申报工伤。我想知道从受伤到申报工伤有没有个时间限制啊?我担心时间久了会影响我的权益,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工伤申报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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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时效分不同主体情况。首先,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遇到特殊情况,经过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能够适当延长。这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及时履行申报义务,保障职工权益尽快得到确认。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样规定是为了在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时,给职工等提供救济途径,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另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也有相应的办理时限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不过,如果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要是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统一筹划社会保险的地区范围,在这个范围内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险政策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指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相关事务。 工伤认定:就是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判断和确定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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