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因为一些事情耽搁了,现在想申请工伤认定,就想知道提出工伤认定有没有时间限制,具体期限是多久呀?我担心时间久了不能申请了,想了解清楚好准备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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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有两种不同的主体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不同。 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的30日是一个比较严格的时间要求,目的是让单位及时处理员工工伤事宜,保障员工权益。当然,如果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为了在单位不作为的情况下,给工伤职工等主体提供补救的途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该条例保障了劳动者在遭受工伤时能及时得到认定和相应的赔偿。所以,你要根据自身情况,看是否在相应的时间期限内,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相关概念: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统一筹集、管理、使用工伤保险基金的地区范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指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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