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报工伤是劳动者在遭遇工伤事故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所需的材料依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别。 首先是一般情况下必备的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表可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官网下载,它主要用于记录工伤事故的基本信息,比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情况。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像劳动合同,这是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也能作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三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这是证明你受伤情况的重要依据。 除了上述基本材料外,还可能需要一些特殊材料。如果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总之,准备报工伤材料时,一定要仔细对照要求,确保材料完整准确,这样才能顺利完成工伤申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