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遗产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分割遗产时,有许多方面需要我们格外留意。首先,要明确遗产的范围。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这意味着,只有被继承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割。例如,一些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权利,像抚恤金、伤残补助金等,通常不属于遗产范围。 其次,要确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而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分配遗产。遗嘱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再者,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体现了法律对未出生生命权益的保护。 另外,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要优先按照协议处理遗产。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最后,在分割遗产的过程中,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既能保障每个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