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行政复议的期限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它是为了保障行政效率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而设定的重要制度。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行政复议的最长期限相关问题。 首先,要明确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这里的六十日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不过,如果其他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那么就按照其他法律的规定来。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九十日。 那么,这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该如何理解呢?通常来说,就是当事人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确切地了解到行政机关作出了涉及自己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收到了行政机关的书面决定文件、被告知了相关行政行为内容等。如果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内容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下来,谈谈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所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最长期限一般是受理申请之日起九十日。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行政复议期限是一个很重要的时间节点。如果超过了申请期限才去申请行政复议,可能会面临不被受理的情况,从而无法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一旦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行政行为的侵害,要及时关注行政复议的期限,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同时,也要了解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的期限,以便合理安排后续的维权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