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最多能关多长时间?


在了解看守所最多能关多长时间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看守所的性质。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在我国,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根据不同的情况,看守所关押的时间有所不同。首先是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 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这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内容。 然后是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最后是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由于涉及多个阶段且不同案件情况差异较大,很难确切说看守所最多能关多长时间。但如果各环节都达到最长羁押期限,时间会相当长。不过在实际中,大部分案件不会达到这个最长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