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的含义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就某一类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到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或其他方便群众诉讼的地点开庭审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法官不在固定的法庭里审案子,而是走到老百姓身边去开庭。 从历史发展来看,巡回审判制度由来已久。在我国,巡回审判充分体现了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是司法服务群众的生动实践。它能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特别是对于一些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群众来说,极大地方便了他们参与诉讼。 在适用范围方面,民事案件中,对于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宅基地纠纷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通常会采用巡回审判。这些案件往往发生在基层乡村,当事人可能对法律程序不太熟悉,通过巡回审判,法官可以现场了解情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审理和调解,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法律和自身的权利义务。比如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法官到田间地头实地查看土地状况,能更准确地处理纠纷。 刑事案件里,对于一些轻微刑事案件,如危险驾驶、小额盗窃等,如果被告人认罪认罚,并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也可以考虑巡回审判。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提高诉讼效率,另一方面也能起到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行政案件中,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巡回审判也有其独特的优势。法官到当地进行审理,能够更好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促进行政机关与群众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有利于案件的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根据需要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这为巡回审判制度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了巡回审判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总之,巡回审判是一项便民利民的司法制度,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