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诉前调是什么意思?
我收到法院通知说要进行民诉前调,不太明白这具体是啥。我跟别人有个民事纠纷起诉到法院了,现在让我参加这个,我想知道这是必须参加的吗,对我有啥影响,它到底是怎么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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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诉前调,全称为民事诉讼诉前调解,是在法院正式立案之前,对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由法院专职调解员或者特邀调解员等,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民诉前调的目的在于快速、高效、低成本地解决民事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同时也能有效缓解法院的案件压力。它具有自愿性,即是否参与调解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都可以拒绝参加并要求法院立案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也对民诉前调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 民诉前调的流程一般是这样的。首先,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后,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案件适合调解,就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并通知双方当事人。接着,调解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了解双方的诉求和争议焦点,引导双方进行协商。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根据案件情况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对协议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案件就会正式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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