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理解对未成年人追诉这个概念。孩子在学校和同学发生冲突,听说可能涉及追诉问题,这让我很担心。我想知道对未成年人追诉到底是什么意思,会有什么后果,能给我详细讲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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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追诉,通俗来讲,就是当未成年人实施了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并且达到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时,司法机关会依照法律程序对其犯罪行为进行追究,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里面涉及到一个重要概念,就是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未成年人追诉的目的并不是单纯的惩罚,而是更侧重于教育和矫正。法律规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会遵循特殊的程序和原则,比如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也会对未成年人的隐私等方面进行保护,尽量减少刑事诉讼对他们未来生活和成长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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