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成年人刑事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明白未成年人刑事追诉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家孩子还小,我担心他万一不小心做了错事可能会面临这方面的问题。想了解下这具体是啥意思,对孩子会有啥影响,是在什么情况下会启动未成年人刑事追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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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事追诉指的是司法机关针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展开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一系列活动,以确定该未成年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里面涉及到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首先是刑事责任年龄,这是判断未成年人是否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的关键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其次是追诉时效,它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最后是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特殊规定。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需要特殊保护等因素,我国刑事诉讼法设置了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比如,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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