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所采取的措施,是保障医疗卫生领域正常秩序和公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手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卫生行政部门有权采取的措施及其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相关法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这意味着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直接进入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相关单位,查看其实际运营情况,包括医疗设备的使用、卫生环境的状况等,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病历、检验报告等,以判断该单位是否存在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其次,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查阅被检查单位的各类文件、档案、记录等资料,例如医疗机构的财务账目、人员资质证明等。同时,还可以采集相关的样品进行检测,比如对食品、饮用水等进行抽样检验,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另外,卫生行政部门有权责令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如果在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当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于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最后,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封存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封存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总之,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所采取的这些措施,都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