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对低级纳税人采取的措施哪些是正确的?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负责人,在税务评级中被评为了低级纳税人。现在不太清楚税务机关针对我们这种低级纳税人会采取哪些正确的措施,心里有点担心影响公司后续发展,想了解下具体都有啥正确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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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低级纳税人”,一般在税务领域对应的是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级别,通常分为A、B、M、C、D五级,D级就是相对来说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 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会采取一系列措施。依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比如在发票领用方面,会严格限量供应。这是因为税务机关为了防控税收风险,对于信用不佳的纳税人在发票使用上会更加谨慎。 在出口退税审核时,也会加强审核力度。税务机关会对这类纳税人的出口退税申请进行更细致的审查,确保退税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避免国家税收的流失。 此外,在税务检查方面,会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增加监督检查频次。这是为了促使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规范纳税行为。同时,还会与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这一系列措施都是为了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纳税人诚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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