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明细表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明细表涉及多个赔偿项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导致的治疗费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通俗来讲,就是因为这次医疗事故额外花的看病钱,要有相关票据作为依据。 误工费,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您本来工作每月能挣5000元,因为医疗事故休息了3个月不能工作,那误工费就可能是15000元(假设符合计算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这是对患者住院期间饮食开销的一种补偿。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也就是请人照顾患者的费用。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比如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残疾,根据伤残程度和当地生活水平来确定赔偿金额。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比如患者需要轮椅等辅助器具,按照普通类型的价格来赔偿。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这是用于处理患者后事的费用。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比如患者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需要抚养,就会有这部分赔偿。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就是患者因为看病等产生的交通费用。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这是对患者及其家属精神上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