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医疗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主体通常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严重情况下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三种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在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过错对患者造成损害,就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为了弥补患者因医疗事故遭受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打个比方,如果因为医生的误诊导致患者病情延误,增加了治疗费用,那么医疗机构就需要赔偿这部分额外的费用。 其次是行政责任。当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时,卫生行政部门会依法给予其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比如,医院存在违规操作,如使用未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卫生行政部门就可能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最后是刑事责任。如果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将构成医疗事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例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玩忽职守,导致患者死亡,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总之,当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追究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相应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