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报告的期限是几年?

我在医院工作,前几天医院发生了一起可能涉及医疗事故的事件。我不太清楚按照法律规定,这种医疗事故报告的期限是多久。我担心如果错过了报告期限会有不好的后果,所以想问问医疗事故报告的期限到底是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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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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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报告期限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是医疗机构内部的报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这里强调的是“立即”,也就是发现后要尽快报告,目的是让医疗机构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害后果。 其次是向卫生行政部门的报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而对于一般的医疗事故争议,如果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这里的1年并不是报告期限,而是申请处理的时效,但也从侧面反映了与医疗事故相关的时间要求。总之,医疗事故报告期限因报告主体和事故严重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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