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藏匿孩子,能否冻结对方银行卡?
我和对方因为孩子的事情产生纠纷,对方把孩子藏起来了,我联系不上孩子很着急。我想通过冻结对方银行卡的方式让对方交出孩子,不知道在法律上我有没有权利这么做,这么做合不合法呢?
展开


在对方藏匿孩子的情况下,一般而言不能直接冻结对方的银行卡。冻结银行卡这种措施,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的范畴。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对方藏匿孩子,这一行为主要涉及到抚养权、监护权等身份权利方面的问题,与直接冻结其银行卡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如果想要解决孩子被藏匿的问题,更合适的途径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障自己对孩子的探望权或者抚养权等合法权益。只有在满足法定的财产保全条件,并且与具体的诉讼请求存在关联时,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对方的银行卡。比如,在涉及到抚养费等财产纠纷的案件中,若担心对方转移财产影响判决的执行,此时可以依法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