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鉴定一般需要在多久之后去做?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有问题,现在身体还是不舒服。我想知道从出现医疗情况开始,一般要过多久才能去做医疗鉴定呢?我怕去早了结果不准确,去晚了又怕影响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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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鉴定的时间在不同阶段有不同规定。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在双方提交材料完备的情况下,从受理到出鉴定结果一般是50天左右。
对于医疗损害鉴定,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可以进行鉴定。通常来说,如果是涉及到一些伤情相对稳定就能确定损害后果的情况,比如体表的损伤,在伤口愈合、伤情稳定之后就可以进行鉴定。而如果涉及到功能障碍等情况,可能需要等待更长时间,比如骨折后关节功能恢复情况的鉴定,一般要等骨折愈合、经过一定时间的康复训练后,才能准确评估功能障碍的程度。一般建议在病情稳定、治疗基本终结的时候去申请鉴定,这样得出的结果会比较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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