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伤亡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伤亡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出现患者死亡或身体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常见的医疗伤亡情形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是医疗事故导致的伤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例如手术过程中医生操作失误,将手术器械遗留在患者体内,导致患者感染、器官损伤甚至死亡;或者用药错误,给患者使用了过敏药物,引发严重的过敏反应,造成患者伤亡。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其次是医疗意外导致的伤亡。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了不良后果。比如在一些外科手术中,患者突发罕见的过敏反应或者心脏骤停等情况,即使医务人员采取了积极的救治措施,仍然无法避免患者伤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了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其中包括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虽然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通常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但仍需履行相应的告知、救治等义务。 再者是并发症导致的伤亡。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患者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但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例如在某些大型手术后,患者可能会出现感染、血栓等并发症,这些并发症在当前的医疗水平下难以完全避免,如果最终导致患者伤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医疗机构在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过程中没有违反诊疗规范,可能不承担责任;反之,如果存在过错,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是患者自身原因导致的伤亡。如果患者不配合治疗,如不按照医嘱服药、私自提前出院等,导致病情恶化最终死亡,医疗机构一般不承担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等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医疗机构需要证明患者存在不配合治疗的行为,并且该行为与伤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总之,判断医疗伤亡的情形以及医疗机构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医疗鉴定结果来确定。如果发生医疗伤亡纠纷,患者家属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