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纠纷鉴定费是怎样规定的?
我遇到了医疗损害纠纷,现在要进行鉴定,但是不清楚鉴定费该怎么算,是由谁来承担,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希望能有专业人士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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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纠纷鉴定费是在医疗损害纠纷中,为了确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而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所支付的费用。 从收费标准来看,不同地区、不同鉴定机构的收费会存在差异。一般而言,鉴定机构会依据当地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来收取费用。例如,对于一些简单的医疗损害鉴定,可能收费相对较低;而对于涉及复杂病情、多学科专业知识的鉴定,收费则会相应提高。 在鉴定费的承担方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也就是说,在诉讼中,通常是由提出鉴定申请的一方先行垫付鉴定费。 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并与患者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那么鉴定费一般由医疗机构承担;若鉴定结果显示医疗机构不存在过错,鉴定费则由提出鉴定申请的患者一方承担。不过在实践中,如果双方在鉴定前能够协商一致,也可以按照协商的方式来确定鉴定费的承担主体。此外,如果是在诉前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双方可以约定鉴定费的分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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