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费由谁负担责任?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和医院发生了医疗纠纷,现在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我很纠 结这个鉴定费该谁出,是我自己承担,还是医院承担,或者有其他的分担方式呢?希望了解一下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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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鉴定中,鉴定费的负担责任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当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鉴定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这意味着双方可以自行商量各自需要承担的费用比例,然后先把鉴定费交给相关的鉴定机构。比如,双方可以约定各承担一半,或者按照一定的责任预估比例来分担。
如果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况,又分两种情形。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根据该条例规定,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这是因为既然鉴定结果表明是医疗事故,说明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所以由其承担鉴定费用是合理的。而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则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比如患者提出申请,最后鉴定不是医疗事故,那么患者就要支付这笔鉴定费。
对于再次鉴定,如果是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再次鉴定的费用承担也有所不同。同样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支付鉴定费用;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由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鉴定费的负担责任关键取决于鉴定结果以及鉴定的发起方式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