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口腔是否免征增值税?


在探讨医疗口腔是否免征增值税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增值税和免征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免征增值税则是指原本需要缴纳增值税的项目,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无需缴纳该税款。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规定,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这里的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而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对于口腔医疗服务,如果是由符合上述规定的医疗机构提供,并且服务内容符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项目,同时收费不高于规定的指导价格,那么这类口腔医疗服务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例如,常见的补牙、拔牙、根管治疗等基础口腔治疗服务,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就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不过,如果口腔医疗机构提供的是一些非治疗性的美容项目,如牙齿美白等,这类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则需要进一步判断。若该服务未被明确列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的治疗性项目中,可能就不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所以,医疗口腔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医疗机构的资质、服务内容以及收费标准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