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受理期限是多少天?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想去相关部门申请处理,但是不清楚他们受理这个纠纷有没有时间限制,想问下医疗纠纷受理期限是多少天呢?我担心错过了期限就没法解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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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受理期限在不同的处理途径下有不同规定。 首先,如果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来处理医疗纠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其次,如果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医疗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另外,如果是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方式解决,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调委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当事人同意延长调解期限的,不受此限。 总之,不同的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其受理期限各有规定,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在合适的期限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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