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需要在领证的地方办理吗?

我和我对象打算离婚了,当初是在老家领的证,现在我们在外地工作,想问下离婚是不是一定要回领证的地方办理啊?还是在其他地方也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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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并不一定需要在领证的地方办理,这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确定。 首先,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不要求必须在领证的地方办理,只要到夫妻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行。比如,夫妻双方当初在A地领的结婚证,但后来双方都在B地生活并且一方的常住户口也在B地,那么他们就可以在B地办理离婚登记。 其次,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提起离婚诉讼一般要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样,就向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和领证的地方没有关系。例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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