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是否会构成敲诈?
我家亲戚在医院治疗后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在和医院产生了医疗纠纷。我们想争取合理赔偿,但又担心有些行为不小心就被认定为敲诈。想知道具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医疗纠纷中的索赔行为会被认定为敲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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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需要根据具体行为和情节来判断。 首先,要明确敲诈勒索的法律概念。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在医疗纠纷中,如果患者或者其家属通过不合理的手段索要赔偿,就可能涉及敲诈勒索。例如,患者或家属通过曝光医院所谓的“黑幕”、在医院闹事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威胁要伤害医护人员等方式,迫使医疗机构支付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赔偿金额,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 从法律条文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然而,如果患者或家属是基于合理的诉求,比如因医疗机构的过错导致患者身体受到损害,要求合理的医疗费用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并且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主张权利,如与医院协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即使索赔金额较高,一般也不会被认定为敲诈勒索。因为这种情况下,患者或家属是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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