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赔偿包括哪些方面呢?


医疗纠纷赔偿是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错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患者依法获得的经济补偿。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赔偿所包含的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最直接的一项赔偿。它指的是患者为了治疗因医疗纠纷所导致的伤病,在医院进行各种检查、治疗、用药等所花费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就包含合理的医疗费用。 误工费也在赔偿范围内。当患者因为医疗纠纷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时,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它的计算通常根据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比如患者有固定收入,那么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这同样是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赔偿损失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 护理费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如果患者在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就由医疗机构承担。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来确定。 交通费是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这项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患者在住院期间的饮食费用补贴,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是为了促进患者身体恢复,根据患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的费用。 残疾赔偿金是患者因医疗纠纷造成残疾时的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丧葬费是在患者不幸因医疗纠纷死亡时,赔偿义务人需要支付的用于丧葬的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当患者因医疗纠纷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其扶养的人生活受到影响时,赔偿的这部分费用。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患者死亡时,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因医疗纠纷遭受精神痛苦时,可以要求的赔偿。具体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