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纠纷赔偿200多万是怎么算出来的?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对方提出要200多万的赔偿。我实在搞不明白这200多万是怎么算出来的,想知道这里面都包含哪些赔偿项目,计算依据是什么,希望能有专业人士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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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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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赔偿数额的计算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通常要结合多方面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可能包含的赔偿项目以及计算方式。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患者因医疗纠纷所导致的疾病而产生的治疗费用。它涵盖了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计算时一般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之一。它是指患者因医疗纠纷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护理费是用于补偿护理人员照顾患者所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该解释第八条明确,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残疾赔偿金针对因医疗纠纷导致患者残疾的情况。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此为上述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 死亡赔偿金则是在患者因医疗纠纷死亡的情况下给予家属的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还可能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赔偿项目。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医疗纠纷赔偿200多万的计算是综合考虑了上述多种赔偿项目,并且每个项目都有其对应的计算标准和法律依据。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由专业人员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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