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突然死亡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家人在透析过程中突然死亡,我们都很难接受。现在就想弄清楚这种透析时突然死亡的情况,从法律角度来看,到底算不算医疗事故呢?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判断,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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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透析突然死亡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先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这意味着判断透析突然死亡是否为医疗事故,关键在于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透析过程中有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并且存在过失行为,最终导致了患者死亡。 一般来说,要经过以下步骤来确定: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鉴定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医疗机构的诊疗过程是否符合规范、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等。如果鉴定结果表明医疗机构存在违反规定和过失行为,且与患者死亡有因果关系,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要是不属于医疗事故,也不代表医疗机构一定没有责任。如果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存在其他过错,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患者家属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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