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患者死在医院里该怎么办?


当在医疗事故中患者不幸死在医院里,家属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要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病历是医疗纠纷处理中非常关键的证据。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封存病历可以防止医院单方面修改病历内容,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其次,要进行尸检。尸检对于明确患者的死亡原因至关重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通过尸检得出的结果,能为后续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院的责任程度提供有力依据。 然后,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结果将明确医院在此次医疗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责任程度。 最后,如果确定是医疗事故,就可以与医院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家属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