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是多少?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医院方面存在一定过错。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医疗纠纷赔偿的计算标准到底是怎样的,是根据什么来确定具体赔偿金额的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合理保障,希望了解清楚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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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要依据不同的赔偿项目来确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常见赔偿项目及其计算标准: 医疗费是指患者为了治疗因医疗纠纷所导致的损伤而产生的费用。它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来计算,这里要注意是“凭据支付”,也就是要有相应的医疗费用票据,不过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对此有明确规定。 误工费,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那么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当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时,就按照3倍计算。要是无固定收入,就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依据同样来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这一标准主要是为了补偿患者在住院期间额外的饮食支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对其作出了规定。 陪护费是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时产生的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明确了该计算标准。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是对因医疗纠纷导致残疾的患者未来生活的一种补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项规定了该内容。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对此作出了规定。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它主要用于支付患者丧葬方面的费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七)项有相关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是为了保障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八)项规定了该标准。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这是对患者因就医等产生的交通费用的补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九)项有明确规定。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项对此作出了规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它是对患者及其家属精神痛苦的一种补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一)项规定了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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