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调解部门有哪些?
我和医院发生了医疗纠纷,想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但不知道该找哪些部门。我想了解一下,在医疗纠纷中,具体有哪些部门可以进行调解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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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有多个部门可以进行调解。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医疗纠纷领域,它发挥着重要作用。其调解程序相对灵活,能站在中立的立场,促使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它具有便捷、高效、成本低等优点,很多医疗纠纷都能通过人民调解得到妥善解决。 其次是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有监督管理的职责。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双方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对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另外,有些地方还设有专门的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这些调解中心通常由专业的法律、医学等方面的人员组成,具备更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够更精准地分析医疗纠纷的问题所在,为医患双方提供更专业的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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