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是告医院还是医生?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结果因为医疗事故受了伤。现在我想维权,但是我搞不清楚该告医院还是医生。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遇到这种医疗纠纷,到底应该起诉医院,还是起诉负责给我看病的医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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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究竟是告医院还是医生,这是很多患者及其家属面临的困惑。下面我们从法律角度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两个关键概念: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职务行为指的是工作人员以所在单位名义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在医疗场景中,医生为患者诊断、治疗等活动通常属于职务行为。而个人行为则是个人以自己名义进行的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当医生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出现医疗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时,患者应该告医院。因为医生是代表医院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医院对其医务人员的行为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例如,医生在手术中因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受伤,这种情况下,患者起诉医院要求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医生的行为并非职务行为,而是个人行为,比如医生私下为患者治疗并收取费用,且该行为与医院无关,那么患者则可以考虑起诉医生个人。但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医生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患者通常选择起诉医院。这是因为医院作为一个组织,具有更强的赔偿能力。如果患者只起诉医生个人,可能会面临执行难的问题,即使胜诉也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医疗纠纷应告医院,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告医生。患者在遇到医疗纠纷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选择合适的被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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