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纠纷需要保存哪些证据?

我遭遇了医疗纠纷,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保存哪些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担心因为没保存好关键证据,导致自己在后续处理纠纷时处于不利地位,想了解一下具体需要保存哪些方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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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纠纷中,证据的保存至关重要,它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以下为你详细介绍需要保存的几类证据: 病历资料是核心证据之一。病历包含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等,它记录了患者从就诊开始的一系列医疗过程,如症状表现、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所以,患者要及时要求复制并保存好这些病历资料,它能直观反映医疗行为和患者病情的发展。 医疗费用票据也是重要证据。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等各种费用的发票和清单。这些票据可以证明患者在此次医疗过程中的经济支出,在后续索赔时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此外,相关的检验报告、诊断证明等也是必不可少的证据。检验报告如血液检查、影像学检查等结果,能准确反映患者当时的身体状况;诊断证明则明确了患者所患疾病。这些证据有助于判断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是否正确、合理。 如果有现场实物,比如药品、医疗器械等,也一定要妥善保存。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实物封存后可以作为鉴定的材料,以确定是否存在药品质量问题或医疗器械故障等导致的医疗纠纷。 证人证言也具有一定的证明作用。如果有其他患者、家属或医护人员等了解相关情况,他们的证言可以从侧面印证医疗过程中的一些事实。但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较弱,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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