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也算赔偿吗?是怎么算出来的?
我之前遭遇了一场意外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医疗费这一块是否也算在赔偿范围内,而且也不明白这医疗费的赔偿金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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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医疗费通常是可以算在赔偿范围内的。下面来详细解释。 首先,医疗费算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所以,当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导致身体受到伤害需要进行医疗救治时,所产生的医疗费是侵权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部分。 那么,医疗费的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一般来说,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具体计算方式上,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在实际计算时,要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此外,如果受害人在多家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于符合治疗需要的合理费用都会被纳入赔偿范围。不过,那些与本次伤害无关的医疗费用,一般是不会得到赔偿支持的。 总之,医疗费作为赔偿的一部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其计算也有相应的标准和方法,要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相关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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