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分类是怎样的?

我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病情没好转反而加重了。我怀疑医院有医疗过错,但不清楚这其中的因果关系是怎么分类的。想了解一下,到底医疗过错因果关系有哪些分类,好判断医院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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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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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因果关系,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和患者所遭受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的关联性。这种关联性在法律认定和医疗纠纷处理中十分关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分类。 一、必然因果关系 必然因果关系是指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必然会导致患者出现损害后果。也就是说,只要有这个过错行为存在,损害后果就一定会发生。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误将医疗器械遗留在患者体内,这必然会对患者的身体造成损害。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必然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医疗机构承担责任是明确的。 二、相当因果关系 相当因果关系是指该过错行为在通常情况下会增加损害后果发生的可能性。即使不是必然导致损害后果,但这种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种相当的联系。例如,医院使用了质量存在一定问题的药品,虽然不是每个使用该药品的患者都会出现不良反应,但增加了患者出现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当患者真的出现不良反应时,就可以认定存在相当因果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推定因果关系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律会推定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在这些情况下,医疗机构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偶然因果关系 偶然因果关系是指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只是偶然的巧合。比如,患者本身有严重的基础疾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存在一定的过错,但这种过错与患者最终的损害后果并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不过,在实践中,判断偶然因果关系比较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一般来说,在偶然因果关系中,医疗机构承担的责任相对较轻。 综上所述,医疗过错因果关系的分类对于确定医疗机构的责任至关重要。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准确判断因果关系的类型,能够更加公平、合理地解决医患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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