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什么法律?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适用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法律,它对侵权责任做了一般性的规定。在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它为我们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医疗机构或者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诊断错误、治疗不当等,导致患者身体受到损害,那么医疗机构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专门针对医疗事故制定的行政法规。它详细规定了医疗事故的定义、分级、处理程序以及赔偿等方面的内容。根据该条例,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该条例还明确了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例如,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在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个司法解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比如,它规定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 在实际的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我们需要综合运用这些法律和规定。首先要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如果构成,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确定医疗机构的过错程度和患者的损害程度,然后依据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这样才能在医疗事故中,合理合法地维护患者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