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民事赔偿如何认定?


医疗事故民事赔偿的认定,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要认定医疗事故民事赔偿,前提是存在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并且该行为导致了患者的人身损害。 其次,要确定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常见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患者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患者不幸死亡,则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对于赔偿金额的计算,不同的赔偿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例如,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则根据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最后,认定医疗事故民事赔偿通常需要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结果会对责任程度、损害后果等进行明确,从而为赔偿认定提供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