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的标准是什么?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现在涉及赔偿问题,但我不清楚赔偿费用该怎么算。想知道医疗事故赔偿费用有没有明确的标准,这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能保障患者获得合理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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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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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费用的标准是处理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时极为关键的内容,下面将详细为您介绍。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医疗事故的定义。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当发生医疗事故需要赔偿时,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如下:第一,医疗费。它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就医所支出的费用,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这就好比,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多做了检查、多开了药,这些额外支出的费用都算在医疗费里。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第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例如,一位患者月收入稳定,因医疗事故耽误工作几个月,这几个月少赚的钱就是误工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对此有明确规定。第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这是为了补偿患者在住院期间的饮食花费。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第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患者术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请护工照顾,护工的费用就属于陪护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有相关规定。第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是对因医疗事故导致残疾的患者未来生活的一种补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项规定了这一内容。第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比如患者因医疗事故腿部残疾,需要配备轮椅,轮椅的费用就是残疾用具费。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第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这是对因医疗事故死亡患者的丧葬费用的补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七项有规定。第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是为了保障患者生前或致残前扶养的人的生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八项对此作出了规定。第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比如患者因医疗事故就医、复查等产生的交通费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九项有相关内容。第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例如患者到外地就医,住宿产生的费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项规定了这一点。第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这是对患者及其家属精神上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一项有规定。在处理医疗事故赔偿时,首先要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会有所不同。同时,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合法的原则,签订赔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总之,了解医疗事故赔偿费用的标准,对于维护患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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