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伤残赔偿的计算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伤残赔偿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医疗事故伤残赔偿则是对因医疗事故导致伤残的患者给予的经济补偿。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如下: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例如,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额外进行手术、用药等费用,都可以算在医疗费内。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患者每月固定工资为5000元,因医疗事故误工3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15000元。如果患者收入过高,超过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就按照3倍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一般来说,就是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时每天的伙食补助金额,乘以患者住院的天数。
陪护费:患 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若患者住院2个月需要专人陪护,就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12个月,再乘以2来计算陪护费。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比如,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为3万元,患者被鉴定为五级伤残,赔偿年限可能为20年,那么残疾生活补助费就是3万乘以20年。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例如,患者因伤残需要配置轮椅,就按照市场上普及型轮椅的价格来计算费用。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一般是当地规定的一个固定金额。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比如,患者有一个10岁的孩子需要扶养,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1000元,那么需要扶养到孩子16周岁,共6年,被扶养人生活费就是1000乘以12乘以6。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患者因医疗事故就医、做鉴定等产生的交通费用,都可以凭借票据要求赔偿。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若患者因到外地就医需要住宿,就按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凭住宿发票来计算住宿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例如,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为3万元,患者因医疗事故造成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可能按照3万元乘以3年来计算。
在计算医疗事故伤残赔偿时,首先要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和责任程度,不同等级和责任程度会影响赔偿金额。然后,根据上述各项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分别计算出各项赔偿金额,最后将各项金额相加,就得出了总的赔偿金额。如果对赔偿金额有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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