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有哪些表现?
我在医院工作,最近听说了医疗事故罪,心里有点担心。我想知道医疗事故罪到底有什么表现,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涉及到了可就麻烦了。我想了解清楚,这样在工作中也能更加注意,避免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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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首先,在行为表现方面,严重不负责任是关键特征。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这里的规章制度是指与保障病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关的诊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比如药品的使用规范、手术的操作流程等。例如医生在给患者用药时,没有严格按照药品的剂量和使用方法,超量用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这就违反了药品使用的规章制度。 再者,严重不负责任还表现为严重违反诊疗护理常规。诊疗护理常规是医务人员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为大家所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操作习惯与惯例。比如护士在给患者输液时,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的消毒,导致患者感染,这就是违反了输液的诊疗护理常规。 从危害结果来看,必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来认定,一般是指造成患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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