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是指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在医疗单位从事医疗、护理、药剂、检验等工作的人员。简单来说,就是有资格从事医疗相关工作的人才能构成这个罪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对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也是针对医务人员这一特定主体。 其次是主观要件。医疗事故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这种过失主要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比如医生因为疏忽没有仔细查看病人的过敏史就用药,导致病人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然后是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医疗行业是关乎人们生命健康的重要领域,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如果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就会破坏医疗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也会对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损害。 最后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这里的规章制度,是指与保障就诊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关的诊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诊断、处方、麻醉、手术、输血、护理、化验、消毒、医嘱、查房等各个环节的规程、规则、守则、制度等。比如医生违反手术操作规程,导致患者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这就属于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必须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