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情节严重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家里人遭遇了医疗事故,情况比较严重,患者身体受到了极大伤害。我想知道,像这种医疗事故情节严重的情况,相关的医护人员或者医疗机构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我该怎么去判断是否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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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医疗事故情节严重时是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罪这个概念。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严重不负责任,就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如果医务人员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并且导致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那么就构成了医疗事故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判断是否属于严重不负责任,通常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比如,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否存在明显的失职行为,像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一般是指造成就诊人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后果。 不过,要认定医疗事故罪是一个严谨的法律过程,需要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法定程序,确定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且符合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如果遇到情节严重的医疗事故怀疑涉及刑事责任,建议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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