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我想了解下关于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情况。我家里人之前在医院看病,结果医生好像操作失误导致病情加重,我怀疑这是不是构成医疗事故罪,特别想知道要是构成了,相关医务人员会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想详细了解下这方面规定。
展开


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当医务人员的某些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医疗事故罪情形时,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所说的“严重不负责任”,包括多种情况。比如擅离职守,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岗位,导致患者得不到及时救治;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明明患者情况危急,却不进行救助;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就对患者进行试验性质的医疗行为;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拿错药、做错手术部位等;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等。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有几个要点。首先主体是医务人员,也就是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人员及护理人员。其次,客观方面要有严重不负责任的医疗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比如该做的检查没做,或者错误用药等。再者,要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最后,主观上医务人员对违章是故意的,但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结果是过失的。 举例来说,如果医生在手术过程中,严重违反操作规范,导致患者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身体受到极大伤害,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总之,法律设立医疗事故罪,就是为了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一旦构成此罪,就要依法接受刑事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