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药费该怎么出?
我家人遭遇医疗事故去世了,现在医院和我们对药费的承担有分歧。我们觉得这是医疗事故,药费不该我们出,可医院那边不这么认为。我就想弄清楚,在这种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下,药费到底该怎么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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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下,药费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如果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且这种过错导致了患者的死亡,那么就构成了医疗事故。 如果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药费的承担一般会遵循过错责任原则。这意味着,有过错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医疗事故中,如果医院存在过错,那么医院应当承担因该医疗事故产生的药费等相关费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等项目,这里的医疗费就涵盖了药费。该条规定,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然而,如果医疗事故的发生,患者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那么药费的承担可能会根据双方过错的比例来划分。比如,患者隐瞒了某些重要的病情信息,影响了医生的判断和治疗,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可能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药费。 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如果医患双方对于药费的承担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协商是双方直接沟通,就药费的承担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帮助双方达成和解;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患者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定药费的承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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