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导致人死亡该如何进行鉴定?

我家人在医院治疗期间不幸去世,怀疑是医疗事故。但我不清楚医疗事故导致人死亡的鉴定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由谁来负责鉴定,鉴定结果的效力如何等,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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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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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鉴定是一个严肃且专业的过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是鉴定的启动方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两种途径可以启动鉴定。一种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也就是说,如果医患双方都对是否为医疗事故存在疑问,并且愿意一起解决问题,就可以共同委托进行鉴定。另一种是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然后是负责鉴定的机构。根据该条例,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关于鉴定所需的材料,医疗机构需要提交下列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患者一方也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比如患者的身份证明等。 在鉴定过程中,专家鉴定组会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鉴定结论将以书面形式呈现,对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等作出明确说明。 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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