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家暴离婚会怎么判?
我遭受了另一半的精神家暴,每天都被言语侮辱、贬低,精神压力特别大。现在我想离婚,但不知道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判,是会直接判离吗?财产分割又会怎样处理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法律上,精神家暴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中有明确规定。 当涉及因精神家暴而提起的离婚诉讼时,法院在审理时首先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精神家暴,且调解无效,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关于证据方面,遭受精神家暴的一方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音、视频等,其中记录了对方实施精神暴力的言语或行为;还可以有相关的证人证言,如邻居、朋友等看到或听到家暴情况的证人;另外,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也能作为证据,证明家暴的存在以及给自己造成的伤害。 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实施精神家暴的一方属于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也就是遭受精神家暴的一方,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此外,如果因精神家暴导致一方受到精神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