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及手续?


军人离婚是一个较为特殊的法律问题,在我国,军人肩负着保家卫国的重要使命,为了保障军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军人离婚的条件和手续有特别规定。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军人离婚所需的条件及手续。 首先是军人离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一般是指《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也就是说,如果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其配偶要求离婚就必须经过军人本人同意。而如果是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按照普通离婚的规定处理。 接下来是军人离婚的手续。军人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时,双方需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军人需要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是军人一方为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军人一方为被告,非军人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此外,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军人所在部队的政治机关会根据情况进行调解,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总之,军人离婚涉及到国家军事利益和军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处理离婚问题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手续进行。同时,也应充分考虑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和实际情况,妥善解决离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